關于印發《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要點(試行)》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
為促進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111號),我廳牽頭組織編制了《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要點(試行)》(以下簡稱《控制要點》)。現將《控制要點》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請你們認真組織學習,將有關內容納入質量安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施工質量安全管控體系,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要求,不斷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
二、各地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根據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特點,制訂監督方案,重點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其重大危險源的工程實體部位和施工行為加強抽查與監督。
三、鼓勵各地主管部門制定當地更加嚴格、更加詳細的技術管理規定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依據。鼓勵建設、監理、構件生產、施工、工程質量檢測等單位將《控制要點》中的有關內容納入合同文本。
在實施過程中,請及時總結經驗,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反饋至省建筑業管理局。
聯系人:柴翔翔,電話:0571-89892136。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2月27日

